学生日常考勤规范发表时间:2023-03-14 16:30作者:王敏 学生日常考勤规范 1、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课程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。 2、学生上课、实训等教学活动,都要实行考勤,不得迟到,早退和旷课,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,凡未经请假或者超过假期者,一律以旷课论处。 3、学生参加劳动、军训、考试等不准请事假,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,应酌情掌握,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医疗单位的证明。 4、对多次迟到、早退或旷课的学生,应该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,在学习期间迟到或旷课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检讨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的,勒令其退学。 5、对学生上课、实训、课堂讨论、自习课、军训等考勤由班主任或班委负责,每天登记迟到、早退、缺勤情况,班主任教师每天要进行巡查或抽查。班委可利用课间将考勤记录送班主任教师审阅,并于每周周末将考勤记录表送班主任处,班级每周公布一次学生缺勤情况。 6、学生请假一周以内的,由班主任批准;请假一周及以上的,经学管部门审批。学生请假须写请假条,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,假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。 7、学生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条一式两份,需要出校门必须由家长告知班主任请假原因,班主任签字同意后,学生将请假条学生联交至门卫处方可离校,否则按旷课处理,情节严重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从严处理。 8、考勤表相关填写标准:√出勤 ○旷课 ◎迟到早退 △事假 □病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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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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